第2步:了解申请的基础材料
1、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扫描件;
2、公司股东为自然人,需提交其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公司股东为企业法人,需提交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和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股东需要提供简历加盖申请公司的公章扫描;
3、办公场地房屋租赁协议或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出租方房产证明复印件加盖申请公司公章扫描件,租期未来一年内有效;若注册地和实际办公地不一致的,优先提供注册地的;若合同主体信息和申请公司不一致的,同时也要提供承租人和申请公司之间的合同,租期未来一年内有效;
4、法人代表(其手机号可以是负责申请项目的员工手机号码)、负责人1个、联系人1个,手机、固话、邮箱 ,公司固话、传真;
5、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
6、完整的章程原件扫描件 (加盖工商档案查询章);
7、公司成立不满一个会计年度(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提交验资报告原件;公司成立满一年或一年以上会计年度提交上一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原件,如本会计年度内实施分期缴付注册资本或有增资情况的,还应提交增资的验资报告原件。如申请单位为上市公司且在当年第一季度提交申请材料,在尚未对外公布年报前可以提交上一个年报的审计报告原件。
备注:如果在一个自然年内有新增资的,也要提供最近一次的验资报告;
8、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