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经营性ICP,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其行为不涉及上述有偿提供信息、网页制作等经营行为的,均属于非经营性ICP。
法规快速预览: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1 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 2 法人身份证明材料 |
3 公司概况 | 4 公司章程扫描件(工商局调档章程) |
5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材料 | 6 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和章程 |
7 股权结构图,是否含外资 | 8 域名注册证书和服务器托管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
9 相应的人员社保证明 | 10 其他政府部门规定需要的有关申请材料 |
申请经营的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
第五条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