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经许可或者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不得超出经许可或者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有偿服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服务项目、网站网址等事项的,应当提前30日向原审核、发证或者备案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变更内容: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股东信息等等,均需要像主管部门提交变更申请。
授权子公司需提交的材料 | 股东股权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
有效期内终止经营需提交的材料 | 注册地址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
有效期届满要继续经营需提交的材料 | 注册资本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
业务覆盖范围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 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
经营主体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 公司名称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
许可证丢失补办需提交的材料 详细情况请咨询在线客户:400-690-6033 |
申请流程